景区特价票背后暗藏玄机?原价160现69,真相令人咋舌
“原价160现价69!”
“真实有效,不过包退!”
……
近期,据相关报道,一些商家在二手交易平台上为了吸引游客,推出了热门景区的“优惠票价”。以贵州安顺的黄果树瀑布景区为例,原本160元的门票,部分商家声称只需50至60元。购买门票真的有捷径可走吗?这些看似划算的低价票,实际上是否隐藏着不为人知的陷阱呢?
商家透露,他们能为游客伪造一份教师身份证明,游客只需出示此证明,便能在景区的人工售票窗口换得优惠门票,从而享受百元优惠。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黄果树瀑布景区对残疾人士、教师、警察、医护人员等特定群体实施了免费入场政策。商家正是借助这一优惠政策,以低于原价的价格销售门票。游客只需出示个人资料,商家便会为其制作所谓的“优惠凭证”,游客便可凭借这些伪造的证件进入景区游玩。
8月4日,安顺黄果树瀑布景区发布通告,指出近期有人为非法获利,采取伪造、冒用他人证件等手段购买优惠门票入园,此举严重破坏景区秩序,损害了其他游客的合法权益,且已涉嫌违法。此外,九寨沟风景名胜区亦发出警告,近期二手平台上出现了大量虚假门票信息,为了防止游客上当受骗,特别提醒游客要警惕假票风险。九寨沟景区并未授权任何个人或商户在二手平台上进行门票销售。所谓的“打折票”或“内部票”等,实际上都是伪造的。因此,若因购买此类假票而无法入园或遭受经济损失,所有后果均需由购票者自行负责。
原本是一项旨在造福民众的善举,却不幸被不法商家所利用,沦为了他们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手段。众多网友对于商家的这种做法表达了强烈的谴责。有人直言,商家的胆子实在太大,为了赚取利润竟不惜采取任何手段,连伪造证件这样的违法行为都敢涉嫌。更有网友对那些购买这类低价门票的游客表示困惑,“他们明明知道这是违规的行为,却还是为了贪图小便宜而购买,结果被查处,真是得不偿失。”
P个证件就能薅景区羊毛?
景区“特价票”究竟藏着多少雷区?
共同关注《法治日报》中,由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苟博程律师带来的深入剖析!
商家擅自为游客伪造证件,并借此手段销售景区打折门票,这一行为触犯了哪些法律法规?
伪造证件的行为本身即构成行政违法行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对于伪造、变造、买卖或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等,将面临十日至十五日的拘留,并可同时处以不超过五千元的罚款;若情节相对较轻,则可能被处以五日至十日的拘留,并可能被处以不超过三千元的罚款。景区免票所需要的证件若在上述文件范围内,则构成违法。
商家若持续大量制造假冒证件,将可能因违反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中关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罪行,面临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甚至可能被剥夺政治权利,并需缴纳罚金。
此外,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若商家进行虚假宣传诱使消费者购买,则属于欺诈行为,必须遵照消费者的要求退还货款并额外赔偿三倍金额。
游客即便知晓商家的不当行为,却依然选择购买并使用那些伪造的证件以进入景区,他们是否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呢?
即便游客没有亲自参与造假,若他们清楚这些证件是假的却依然使用,也不能免除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那些购买或使用伪造证件的游客将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而且,如果他们与商家串通一气进行证件伪造,还可能成为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共犯。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若行为人因过失行为侵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并造成损害,那么该行为人理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特别是当游客利用伪造的证件来骗取优惠,从而损害了景区的利益时,他们还需对所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景区在应对那些利用伪造证件获取门票的行为时,可以实施哪些相应的法律手段?
景区虽无执法权限,但仍应及时将有关信息上报给公安等执法机构处理。一旦景区工作人员遇到此类事件,应先保留假证件等物品,随即向公安部门报警,并妥善保管好相关证据,包括假证件的图片、与游客的交流记录以及监控视频等。
自那时起,景区有权对商家提起民事诉讼,追讨因违规操作而未支付的优惠票价差额,并要求对方负担因诉讼而产生的各项费用。一旦发现涉及伪造或篡改国家机关证件的违法行为,景区将协助执法机构对其追究刑事责任。
从长远防控的视角来看,景区能够充分利用实名制购票机制以及大数据手段,加大对于优惠证件的核实强度,从而在起初阶段降低假证件的流通,同时将违规者列入景区禁止进入的名单,以此作为警示。
策划:杨新顺 王芳
文字:范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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