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假期:非法登岛成灰色产业链,社交平台推波助澜?
打开百度APP畅享高清图片
今年国庆期间,许多游客都仔细规划行程,专程前往著名景区观光,与此同时,一些追求刺激的探险者却受到网络社交平台上猎奇内容的引导,参与到了违规的旅行活动中去。在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佛昙镇整美村码头,经过改装的渔船天天出发,将游客送往尚未对公众开放的南碇岛,非法登岛行为已经发展成有明确分工、具有一定规模的隐秘商业活动。
据消息,南碇岛是个无人居住的岛屿,那里有与众不同的火山岩柱群地形,因此被划入漳州滨海火山国家地质公园的核心地带。2001年,这个公园成为我国首批国家地质公园之一,仅能供游人从远处观看。
最近央视刊发消息,指出因社交网站“探岛指南”的鼓吹,私自从非开放岛屿登岸的活动异常兴盛。一位驾船者讲,假日期间上岛,务必提前安排行程。
图为央视报道截屏
近些年,有人偷偷上没人住的小岛,也有胆子大的跑到没开发的地方去玩,这种情况不止发生一次。
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东南方向海域的四礵列岛包含四个岛屿,分别是东、西、南、北四个岛屿,其中北礵岛是最大的岛屿,也是唯一有居民居住的岛屿,东礵岛则属于无人居住的海岛,前往该岛属于违法行为。尽管如此,还是有很多游客想要欣赏东礵岛的自然风光,于是他们选择以非法的方式登岛:先通过正规渠道购票乘坐船只前往北礵岛,然后在那里找到私人船夫,搭乘快艇前往东礵岛。
事实上,在相关新闻发布之前,当地管理机构已经察觉到无人岛屿上未经许可的旅行现象。
今年五月,福建省文旅厅携手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前往四礵列岛实施联合执法巡查。巡查团队运用环绕岛屿观察、登岛核查以及无人机空中拍摄等手段,着重核实四礵列岛邻近海域有无出现非法载客船只、安排登岛游览等行为。
图为四礵列岛联合执法检查现场
相关管理部门实施的手段确实对阻止非法上岛现象的扩散起到了一定作用,不过,由于社交网站攻略的鼓吹,众多旅行者及私人船只经营者依然“我行我素”,不守规矩登岛的情况还是断断续续出现。
十月十二日,南碇岛由漳浦县管理,该县在相关信息披露之后,公布了一项《关于禁止参与无人岛屿非法旅行等行为的公告》,其中清楚表明,不允许任何未获许可的登岛行为。
官方发布消息,针对当前不良状况,漳浦县相关政府部门将联合行动,包括县自然资源局、公安局、海警工作站、文体旅局、市场监管局等机构,实施集中整治行动,强化对沿岸区域、海洋空间及岛屿的监管,提升执法强度,对于无视规定继续进行违法活动的带头人和搬运工,将依照法律程序进行严厉打击。
图为漳浦县政府回应
非法探险活动屡禁不止,反映出管理存在漏洞,参与者的法治观念不强,同时可能对参与者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
今年8月1日,有6名游客前往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白盆珠镇白马山尚未开放的区域进行探险,其中5名游客遭遇洪水不幸失踪。经过搜救队伍的搜寻,这5名失踪者最终被找到,但均已失去生命迹象。
2017年9月30日更早的时候,有三人以游客身份行动,他们没有向警方和景区报告,就擅自进入了四川卧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的荒无人烟地带,打算进行步行穿越,结果迷路了。后来组织了救援行动,这三名迷路的游客最终被找到了,其中有一人因为高原反应出现了严重状况。根据《四川省登山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条文,他们因此受到了行政方面的处罚。
图为救援队营救过程 图源网络
那么,
组织、参与“无人区”非法探险活动
究竟面临哪些法律风险?
网络社交平台的责任如何界定?
如何构建有效的监管体系
遏制非法探险乱象?
福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尹瑞龙
针对这些问题进行了专业解读。
策划非法登岸、擅自通行等冒险行为,策划者与参与者各自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和义务?
尹瑞龙:南碇岛是个无人居住的海岛,它属于漳州滨海火山国家地质公园的核心地带,是未获许可开发的无居民海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简称海岛保护法)受到法律保护,任何非法组织上岛或违规穿越该岛的行为者,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依据海岛维护条例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七条后半部分的要求,任何个人或组织若在南碇岛非法举办旅游项目,均会被县级以上海洋管理机构勒令终止违规行为,追缴其非法所得,同时将面临两万至二十万元不等的行政处罚。
若主办方或参与者行为致使南碇岛原始地貌遭受重大破坏,依据海岛保护法第四十八条,涉事者将面临五万至五十万元不等的行政处罚。
另外,若组织者借助船只非法运送人员登岛,还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三条,组织者或将被处以五百元至一千元之间的罚款;若情节较为严重,还可能面临五日以下的拘留,同时并处五百元至一千元之间的罚款。
网络社交平台对于用户分享的“寻访秘境指南”“包船启示”等信息是否需要担负相应义务?
尹瑞龙指出,网络信息内容服务提供商必须承担起信息内容管理的职责,同时要致力于改善本平台网络信息内容的整体环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网民禁止在在线平台上散布法律、行政法规所禁止的信息,禁止制作、传抄、散布对网络环境产生负面效应的信息;在线平台需强化信息内容的管理,一旦用户出现前述行为,平台须即刻中断该信息的传播,实施清除等处理手段,防止信息蔓延并向相关管理部门通报。
网络平台纵容这些内容扩散的,管理单位将要求其纠正,发出告诫,并追缴其非法所得;倘若状况恶劣或拒绝纠正的,管理单位有权对其处以十万到五十万之间的罚金,甚至可能强制其停用网站、取消相关经营许可,并且会对网络平台的相关负责人处以一万到十万之间的罚金等。
如何有效应对涉及多个部门的管理挑战,需要建立高效的联合管理框架,以有效阻止未经许可登岛、不按规定路线通行等行为
尹瑞龙:有效管控非法上岛、不合规通行这类问题,始终是个棘手点,其成因牵涉诸多层面。
无人海岛的保护受到立法不完善的制约。国内现行法律体系中,海岛保护法是无人海岛保护的核心法律依据。但该法律条文较为宽泛,内容原则性较强。此外,缺少具体的实施细则,使得保护工作难以有明确的法律遵循。同时,负责监管的部门因权限有限,也无法有效处理非法登岛、擅自穿越等违规行为。
政府部门职责界定不明晰造成监管存在空白。海岛保护工作涉及多个单位,既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机构,也有文化旅游、海上交通、治安管理等机构,这些单位之间的工作范畴存在重叠和界限模糊的情况。非法登陆、违规通行等行为通常由当地民众或单位策划,再借助零星渔船把寻求刺激的人送到南碇岛,这个过程中包含不少管理环节,容易造成管理职责的不清和交叉。
此外,管理资源的匮乏也是限制无人海岛维护的一个重要现实原因。这些岛屿通常散布范围广,地貌情况复杂,前往不便,因此地方管理机构无法实施全面且即时的监视。而且,参与这些活动的个人常常采取分散行动,并利用流动 非法上岛,这也使得管理机构的执法工作更加困难。
面对近期频繁出现的非法侵占岛屿、不按规定通行等情况,需要实施综合性的应对策略,运用多种手段进行系统性管理。
需要健全无人海岛的法律保障体系。在现行海岛保护法规的框架内,制定配套的《海岛保护条例》和《海岛保护办法》,清晰界定非法上岛、擅自通行等行为的界定依据和惩处措施,增强对这类违规行为的威慑效果。此外,还需借助立法手段进一步明确监管机构的执法职责与操作程序,确保执法人员拥有充分且具体的执法参考。
另需清晰界定各监管机构的职责范围。地方政府应主导编制详尽的职责任务清单,标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文化旅游、公安、海事等机构在处理非法登岛、违规通行等违法行为时的具体监管任务和主导次序,划定各机构的监管界限,防止职责重叠或界限不清。
最后,增强管理队伍也是守护无人岛屿的有效途径。地方管理机构能够招募、培养更多技术娴熟的执法人员,增强管理效能。此外还能借助科技设备弥补管理不足,例如运用监控录像、无人飞行器等工具实施全面性、即时性、多维度检查,扩大管理范围。
0 条评论